报销范围: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专家的咨询(评审)费用。
报销要件:
——会议咨询:预约报销单、《上海交通大学专家咨询费发放审批表》、《会议专家签到表》、会议通知
——通讯咨询:预约报销单、《上海交通大学专家咨询费发放审批表》、通讯咨询说明(需注明以邮件、信函等通讯方式往来次数及内容)
——现场访谈:预约报销单、《上海交通大学专家咨询费发放审批表》、现场访谈说明(需说明访谈时间及内容)
发放标准:
人员 |
组织形式 |
税后标准(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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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天 |
不超过两天(含) |
第三天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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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全国知名专家 |
会议、现场访谈或勘察 |
1350-2160 |
2250-3600 |
1125-1800 |
通讯 |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会议第一天标准的20%-50%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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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会议、现场访谈或勘察 |
900-1440 |
1500-2400 |
750-1200 |
通讯 |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会议第一天标准的20%-50%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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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人员 |
会议、现场访谈或勘察 |
540-900 |
900-1500 |
450-750 |
通讯 |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会议第一天标准的20%-50%执行 |
注意事项:
1. 十人(含)以下小型学术会议,可凭《小型学术会议报销审批单》代替《会议专家签到表》和会议通知。
2. 专家咨询费原则上不得垫支,若科研项目特殊情况已垫支发放的,须附垫支说明并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3. 专家咨询费不可支付给参与该项目研究及其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