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专家咨询费

发布时间:2025-01-13 16:49:00浏览次数:15

 

 

报销范围: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专家的咨询(评审)费用。

报销要件:

——会议咨询:预约报销单、《上海交通大学专家咨询费发放审批表》、《会议专家签到表》、会议通知

——通讯咨询:预约报销单、《上海交通大学专家咨询费发放审批表》、通讯咨询说明(需注明以邮件、信函等通讯方式往来次数及内容)

——现场访谈:预约报销单、《上海交通大学专家咨询费发放审批表》、现场访谈说明(需说明访谈时间及内容)

发放标准:

人员

组织形式

税后标准(元/人天)

半天

不超过两天(含)

第三天及以上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

会议、现场访谈或勘察

1350-2160

2250-3600

1125-1800

通讯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会议第一天标准的20%-50%执行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会议、现场访谈或勘察

900-1440

1500-2400

750-1200

通讯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会议第一天标准的20%-50%执行

其他专业人员

会议、现场访谈或勘察

540-900

900-1500

450-750

通讯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会议第一天标准的20%-50%执行

注意事项:

1. 十人(含)以下小型学术会议,可凭《小型学术会议报销审批单》代替《会议专家签到表》和会议通知。

2. 专家咨询费原则上不得垫支,若科研项目特殊情况已垫支发放的,须附垫支说明并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3. 专家咨询费不可支付给参与该项目研究及其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