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程修缮费

发布时间:2025-01-13 15:45:00浏览次数:16

 

报销内容:委托外单位实施房屋维修、基础设施修缮等发生的费用。房屋维修费指公房维修与装修费用。基础设施修缮费指园林绿化、道路桥梁、室外消防设施、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等的维修费。

报销要件:预约报销单、发票、相关合同或协议(金额达2万及以上时提供)、竣工验收的证明或竣工审计报告等

注意事项:

1. 总投资5万元以下的项目竣工结算时应出具竣工验收证明;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竣工结算时应出具竣工审计报告。

2. 工程项目中所含的设备满足固定资产条件的,应办理固定资产入账;

3. 总投资在2万元以上须在首次付款时提供施工许可证,分两种情况:一是房屋装修、改建等须提供基建处出具的施工许可证资料;二是外场修缮、维护等须提供校园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施工许可备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