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学制:可持续能源专业实行弹性学制,学制46年,允许学生在取得规定学分后提前毕业,也允许延长学习年限,但一般不超过六年。最长学制自学生入校之日起计算。休学创业、参军入伍时间不计入最长学习年限。

毕业条件: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修读完成所在专业本科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达到该专业本科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学位: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对于本专业毕业学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对于具有下列任一情形的学生,毕业九个月后方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在毕业一年后且在最长学习年限期限内可授予学位:(1)在校期间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的;(2)在校期间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