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庆建党一百年】学历次党代会•党的三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2-25浏览次数:0

编者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共产党的100年,是开天辟地完成救国大业的100年,是改天换地完成兴国大业的100年,是翻天覆地推进富国大业的100年,是惊天动地推进强国大业的100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中国近现代以来历史最为可歌可泣的篇章,学习中国近现代史要特别注意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历史在人民的探索和奋斗中造就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又造就了新的历史辉煌。”在建党一百年的伟大历史时刻,我们推出“庆建党一百年,学历次党代会”系列专题,回顾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凝聚起启航新时代的磅礴伟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

党的三大简介

1923年6月13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东山恤孤院31号(现恤孤院路3号)召开。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蔡和森、陈潭秋、恽代英、瞿秋白、张国焘、李立三、项英等来自全国各地及莫斯科的代表近40人出席大会,他们代表了全国420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参加了会议。陈独秀主持会议并代表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作报告。

大会的主要议程有三项:一、讨论党纲草案;二、讨论同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问题;三、选举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与国民党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问题。陈独秀在报告中,着重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决定和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依据和过程。代表们就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经过讨论,大会接受了共产国际关于中国共产党同中国国民党进行合作的指示,通过了《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等文件。这些文件的中心思想是,党在现阶段“应该以国民革命运动为中心工作”,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采取党内合作的形式,同国民党建立联合战线,以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国民革命的重要任务。文件还规定了要保持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独立性的一些原则。

中共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扫码阅读《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原文

中共三大通过文件

中共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其中,《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党中央组织机构、职权分工、工作制度的法规性文件。

扫码阅读《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原文

扫码阅读《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原文

扫码阅读《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原文

中共三大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

中共三大选举陈独秀、蔡和森、李大钊、谭平山、王荷波、毛泽东、朱少连、项英、罗章龙等9人为中央委员,邓培、张连光、徐梅坤、李汉俊、邓中夏5人为候补中央委员,由陈独秀、蔡和森、毛泽东、罗章龙、谭平山(后由于谭调职,改为王荷波)5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罗章龙担任会计,负责中央日常工作。

上图为中共三大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图来自网络)